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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9年度

大数据专业初级、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大数据专业职称改革试点工作由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承办。现将2019年度申报及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厦门市企业(不含省部属驻厦单位)从事大数据平台搭建、数据整合及管理、设计及开发、系统(平台)运维等大数据技术及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有关任职条件规定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报评审大数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数据专业所涉业务范畴主要包括:

1、数据平台搭建:包括数据(平台)架构搭建、架构设计等相关领域。

2、数据整合及管理:包括数据规划、数据治理、数据标准、数据应用、数据质量、数据安全与合规保护、数据生命周期等相关领域。

3、数据设计及开发: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模型设计与开发、算法分析与设计、数据可视化分析等相关领域。

4、数据系统(平台)运维:数据系统(平台)运行与维护等。

在厦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对回国工作、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其国外专业工业经历、学术或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专业技术职称的依据。

二、任职资格级别和名称

大数据专业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不得复印,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贴上照片,同时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2、《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15份(见附件3),请用A3纸打印,内容填写不下可正反面打印,但一份表只能打印在一张A3纸上,每份表格都要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一家单位提交一份,每家单位按人员申报级别不同分别汇总,(见附件4),请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同时提供excel格式电子版。

4、专业技术代表作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需提交1篇任助理工程师后本人独立撰写、最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的专业论文或专业技术总结(不少于1500字),并提供A4纸质打印版一式一份,需本人落款签字、写作日期、文章首页右上角标注“代表作”并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2)代表作内容必须与本人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结合申报者本人工作实践的具体内容,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完成或已实施的;

(3)除代表作以外,若有多篇独著或是合著的文章提交评审的,请提供纸质版一式一份(请在文章首页右上角标注“其他文章”)。

(4)申报工程师的人员,体现在《评审表》或《简明表》中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获奖情况等,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即体现本人姓名的原始材料),并装订成册。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规定,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标准制定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项目及标准可计入评审的业绩条件。

(5)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不需提交论文。

5、任现职以来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的继续教育证明。

6、证书照片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填报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即可,不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3)劳动合同(任现职以来);

(4)身份证复印件(携原件备核);

(5)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无底色要求,1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其余2张贴在一式2份的《评审表》里);

(6)将1-5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7、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体现在《评审表》和《简明表》中能够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有关材料,应包含至少两项在任职期间参与过本专业的项目(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8、申报工程师职称破格评审范围:系指按照职称评审条件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破格申报评审。申报破格者应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相应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在《简明表》备注栏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条款。

9、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在《简明表》和《汇总表》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规定如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技术创新、发明专利、标准制定以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国家科技奖项、专利奖、发明专利(须授权发明专利且发明人排名前3)可替代论文。

以上材料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核验原件,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加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详见阅读原文)并附交电子版,要求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申报职称、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等;申报材料中打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有单位落款的,公章加盖在落款处;材料中无单位落款的,公章统一加盖在封页右上角;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由单位人事部门查验原件后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递交材料时需携原件备核,多页材料请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材料公示

1、根据《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在申报之前,应将《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以上(含7天)。所在单位除按原规定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写出推荐意见外,还应在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材料真实,符合XX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2、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发现查实,二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二年内不得申报,并计入不良记录档案。

五、答辩面试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部分需参加面试。凡是破格申报人员、学历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人员均要参加面试;其他原因需要面试的人员将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答辩的,视为本人放弃参评审资格。

六、其他

1、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评审表格、答辩面试、结果公示等有关事项可到美亚柏科网站(https://300188.cn)浏览下载;

3、申报方式:现场收件,申报单位收齐本单位的职称评审材料后,以企业为单位统一报送。

4、申报时间: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5月30日,逾期恕不受理。

5、受理单位: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人才评价领导小组;受理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

6、联系人:方 凌 联系方式:0592-6306211、13606901102。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提取码:e2da):

附表1:《学历、资历规定一览表》

附表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表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附表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