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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委库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印发<福建省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及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闽职改字〔1993〕19号)、《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库暂行办法》(闽人发〔2002〕115号)有关规定,将征集厦门市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委库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学术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能认真履行评委职责,遵守评审纪律,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二)企事业单位在职技术骨干,专业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工作经验丰富,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具有较高学识水平、较强技术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以上、工程师职称3年以上或在企业中分管生产技术的高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国家公务员和长期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征集专业

大数据平台搭建及运维、数据整合及管理、数据设计及开发。

三、征集方式

(一)本人自荐、单位推荐或评委库组建部门选拔,市职改办委托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征集。

(二)填写《厦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www.300188.cn网站下载),一式一份,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核验原件)报送方小姐,联系电话:13606901102,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

(二)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报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入库。批准入库评委名单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不予公布。

(三)大数据专业评委库委员征集工作长期进行,按年度批准入库。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提取码:f85n):《厦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