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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规定,现将征集大数据专业职称评委库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影响力较大、社会认可度较高;

(三)长期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系统掌握相关理论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能够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五)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积极参加评审工作;

(六)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应为取得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中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应为取得本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初级职称评委库委员应为取得本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不推荐。

二、征集专业

大数据平台搭建及运维、数据整合及管理、数据设计及开发等。

三、征集方式

(一)本人自荐、单位推荐或评委库组建部门选拔,市职改办委托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征集。

(二)填写《厦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文末下载),一式一份,盖章后连同被推荐人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需核验原件)报送方小姐,联系电话:13606901102,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12号美亚柏科大厦。

(三)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报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入库。批准入库评委名单按《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不予公布。

(四)大数据专业评委库委员征集工作长期进行,按年度批准入库。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厦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提取码:yruq)

厦门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